2008年5月2日 星期五

八字 陽刃


陽刃者,劫我正財之神,乃正財之七煞也。祿前一位,惟五陽有之,故為旭刃。不曰劫而曰刃,劫之甚也。刃宜伏制,官煞皆宜,財印相隨,尤為貴顯。夫正官而財印相隨美矣,七煞得之,夫乃甚乎?豈知他格以煞能傷身,故喜制伏,忌財印;陽刃用之,則賴以制刃,不怕傷身,故反喜財印,忌制伏也。 
  祿前一位為刃,刃者,旺逾其分也,滿極將損,故非吉神。五陽者,甲丙戊庚壬也。何以五陽有刃,五奶無刃乎?五行分陰陽而有十干,甲乙,一木也;丙丁,一火也;長生祿旺,是一非二。陰陽家言,僅四長生,亦僅五刃而已。又刃者,就氣候而言之也,甲木生卯月為刃,若非卯月而干透乙,或年日時支為卯,則應名之為劫而不名為刃。有名為日刃時刃者,實與劫一也,特其力較重耳。旺過其極,故宜制伏,不論官煞皆宜。在他格用官煞,喜財者不喜印,喜印者不喜財,惟陽刃格以刃強煞旺為美。身旺敵煞,不藉食傷之制伏,惟陽刃格耳。既以身旺敵煞矣,何以又喜印?蓋煞刃相持。印者調和煞刃之間而以愛其氣也。事實上煞刃兩停者甚少,即使真煞刃兩停,亦以印運為最宜,身愈旺更能用煞也。古來如岳武穆造,癸未、乙卯、甲子、已巳,刃旺煞輕,財印為佐,印運為美,至亥運三合會刃,而沖巳,流年辛酉合煞,煞刃相戰,歲運沖激,慘遭奇禍。此陽刃格之最著者也(參觀《命鑒》)。 
  陽刃用官,透刃不慮;陽刃露煞,透刃無成。蓋官能制刃,透而不為害;刃能合煞,則有何功?如丙生午月,透壬制刃,而又露丁,丁與壬合,則七煞有貪合忘剋之意,如何制刃?故無功也。 
  月令陽刃,非皆以官煞為用,特日元旺逾其度者,非用官煞制刃,則不成貴格,言陽刃必帶官煞者,以此也。月令陽刃非盡身旺,如戊子、戊午、丙辰、戊戌,月令陽刃,泄氣太甚,反嫌身弱,須助其刃。子水官星不透,為戊土所制,不能為用,反須以印去食助刃為美,即其例也。煞刃並透,合煞無功,如甲申、乙卯、甲寅、庚午,為一內官命造,則以貪合忘剋也。 
  然同是官煞制刃,而格亦有高低,如官煞露而根深,其貴也大;官煞藏而不露,或露而根淺,其貴也小。若己酉、丙子、壬寅、丙午,官透有力,旺財生之,丞相命也。又辛酉、甲午、丙申、壬辰,透煞根淺,財印助之,亦丞相命也。 
  己酉一造,已祿於午,寅午會局,丙火兩透,財旺生煞,子水之之不免孤立。好在財不破印,運行西北,焉得不貴!辛丑一造,煞刃兩停,故財印並美。然而以藏而不露不貴小,似未盡然。如遜清和坤命造,庚午、乙酉、庚午、壬午,官刃均藏而不露,好在乙從庚化,不助官星,官星得壬水損之。運行戊子己丑,化官助身,位極人臣;至寅運會午,財生官旺,而家破身亡。足見格之高低,在於清濁;露而根深,則格局清,所以為貴耳。 
  然亦有官煞制刃帶傷食而貴者,何也?或是印護,或是煞太重而裁損之,官煞輕而取清之,如穆同知命,甲午、癸酉、庚寅、戊寅,癸水傷寅午之官,而戊以合之,所謂印護也,如賈平章命,甲寅、庚午、戊申、甲寅,煞兩透而根太重,食以制之,所謂裁損也。如丙戌、丁酉、庚申、壬午,官煞競出 ,而壬合丁官,煞純而不雜。況陽刃之格,利於留煞,所謂取清也。 
  煞刃帶傷食,官煞被制,格之病也,戊印合癸,去其病神,所以為貴。穆造惜乎寅午隔酉,不能會合,又無純粹印運。若年時寅午互易其位,格局更勝。賈平章造,年月寅午會局,乃印而非刃庚金通根于申,身強煞旺而有制,戊生午月,火土炎燥,宜水以潤之,所以調候也,似未可作煞刃格看。丙戌一造,丁壬合官留煞,格局取清,然官煞競出。大要配置得宜,並非定要合制。如前清乾隆皇帝命造,辛卯、丁酉、庚午、丙子,即陽刃格,官煞競出也。 
  其於丙生午月,內藏己土,可以剋水,尤宜帶財佩印,若戊生午月,干透丙火,支會火乙,則化刃為印,或官或煞,透則去刃存印其格愈清。倘或財煞並透露,則犯去印存煞之忌,不作生煞制煞之例,富貴兩空矣。 
  丙生午月,帶財佩印,如丙寅、甲午、丙申、壬辰一造,申辰拱合,壬水通根,刃旺煞強,財不破印,為美,所以掌兵刑生殺大權也。如寅申易位,年申日寅,刃旺而煞不強,即非貴格,。又如丙寅、甲午、丙午、癸巳,佩印不帶財,癸水官星無根,滴水熬干,不能為用,只能從其強勢,失其中和,亦非美格也。至若戊生午月,火炎土燥,再加支會火局。干透丙丁,旺之極矣,如透官煞,木從火勢,反助其旺,何能去刃存印?如戊午、戊午、戊午、甲寅,雖丙丁未透,然以寅午拱合,甲木反助炎勢,須行金泄土制煞方美。水運逆為用者,如甲寅、庚午、戊寅、甲寅,甲木通茛寅祿,煞旺去刃存印,以印化煞,為得其中和,福壽富貴,名利兩全。此造妙在無財,庚金無根,可置不用,若透財,則破印生煞,格局全破矣。 
  更若陽刃用財,格所不喜,然財根深而用傷食,以轉刃生財,雖不比建祿月劫,可以取貴,亦可就富。不然,則刃與財相搏,不成局矣。 
  月令陽刃,日元必旺,財根若深,兩相對峙,必用傷官食神以通其氣,所謂通並也。如甲申、丙子、壬寅、辛亥,喜寅亥相合,木火得其生地,子申會局,食神又得生扶,財氣通門戶,富格也。若刃旺財輕而無食傷,如戊子、戊午、戊戌、戊午,有一申字為子水之根,雖金水不透,非富貴之格,然有相當之結局矣。
陽刃用官,則運喜助官,然命中官星根深,則印綬比劫之方,反為美運,但不喜傷食合官耳。
陽刃格最簡單,蓋月令陽刃而日元旺,非用官煞剋之,即用食傷泄之,陽刃逢財,非食傷通關不可,是其關鍵在食傷也(逢印劫為專旺除外);刃旺官煞輕,非用印通關不可,既不能剋之,不如和之也,然月令陽刃,非必身旺
陽刃而官煞並出,不論去官去煞,運喜制伏,身旺亦利,財地官鄉反為不吉也。

八字 爭合

关于两干争合:

命局中是会遇到两个天干和一个天干相合的现象,称之为阴阳偏枯。如你讲的两辛合一丙,还有如两甲合一己,两己合一甲等等。这就好比夫多妇少,或妇多夫少一样,难免相争相妒,用情不专,故不为好事。但在地支合局中是不讲这个的,如上所说地支合局总体的概念与天干争合是不相同的,怎么能相提并论呢?我觉得学习命理知识,首先要搞懂它的基本概念,一事一议,否则就自己真要被自己搞糊涂了。

1.八字纯阳,母年早丧(柱有刑冲更验)。
2.八字纯阴,父寿不长(柱有刑冲更验)。
3.柱有庚甲寅申四字,背井离乡,奔波道路经商之客,长年在外。
4.柱有庚甲子午四字,异地安居。
5.柱有癸、乙、壬、卯、酉五字,多有男女奸情。
6.干有戊己,支有寅卯,家中有人患四肢风病,瘫痪之疾,长年卧病在床。
7.支有戌亥二字,干有壬癸二字,家中必有人作贼,不然自己财物经常被偷。
8.天干有丙、壬二字,必有兄弟姊妹早年夭折或者中年丧亡。
9.柱有甲、乙、壬、癸四字,家中必有女人为娼。
10.天干有壬、癸、甲三字,家中必出奸狡或虚伪之人,不然本人奸诈。
11.四柱地支为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中的四个,家破人亡,夫妻离散。
12.四柱地支为酉、戌、亥、子、丑、寅中的四个,家破人亡,夫妻离散。
13.四个天干均相合,如甲年己月丁日壬日,或甲年己日丁月壬时等,主再婚又生子。
14.天干相合,但中有一字隔开,多主再婚、妻离子散。
15.合多再婚。有三合,又有六合,天干又有合,或天干妒合,应此。
16.偏正财混:男命偏正财混主易性缘份好,情人较多。
.桃花:桃花煞主淫,特别是桃花在时支;桃花之支逢三合、六合;桃花与沐浴同支;桃花坐七杀;日柱为魁罡又带桃花,女命日干为水,且水多水盛。
17.沐浴:以月支是日干的沐浴,或日支是日干的沐浴为重。
18.红艳:红艳杀主多情多欲,女命若八字地支为日干之禄,又有驿马,淫乱或为娼。
19.三合、六合:三六合皆主人际关系广泛,易有私情。
20.干合:我与之合者,表明我对其有情,八字中日干逢合,不论遥合或贴合,或是争合,均同此论。

論十干合而不合:

十干化合之義,前篇既明之矣。然亦各有何而不合者,何也。蓋隔於有所間也,譬如人彼此相好,而有人從中間之,則交必不能成。假如甲與己合,而甲己中間,以庚間隔之,則甲豈能越剋我之庚而合己。此制於勢然也,合而不敢合也,有若無也。

又有合而不以合論者,何也。本身之合也,蓋五陽逢財,五陰逢官,俱是作合。惟是本身十干合之,不為合去。假如乙用庚官,日干之乙,與庚作合,是我之官,是我合之。何為合去,若庚在年上,乙在月上,則月上之乙,先去合庚,而日干反不能合,是為合去。又如女以官為夫,丁日逢壬,是我之夫,正如夫妻相親,其情愈密。惟壬在月上,而年丁在合之,日干之丁,反不能合。是以己之夫星,被姊妹合去。夫星透而不透矣。

然又有爭合姤合之說,何也。如兩辛合丙,兩丁合壬之類。一夫不娶二妻,一女不配二夫,所以有爭合姤合之說。然到底終有合意,但情不專耳。若以兩合一而隔位,則全無爭姤。如庚午 乙酉 甲子 乙亥兩以合庚,甲日隔之,此高大尉命。仍作合煞留官,無減福也。